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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团队 参加第六届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
2019.06.25

2019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下称“南国德赛”)合伙人梁伟荣带队的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前往广西桂林,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承办的,为期四天的第六届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并圆满完成全部培训课程。

6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教授分别就主讲“债务人财产制度中的难点与前沿问题”、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与破产程序的启动”,从债务人财产构成范围、破产撤销权、债务人财产的收回和清理三个方面对破产法中的重点实务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对破产法的制度框架、价值体系与新时代的完善进行了深入探讨。课后,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分别与王教授、徐教授交流并合影留念。


(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与中国人民大学王新欣教授交流合影)


(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与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交流合影)


在随后的课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分别作了“破产法的精神与准则——从广西首度发布10+3破产审判典型案件展开”、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广西实践”的授课,通过再现广西13个破产审判案件的破产实务过程,深入讲解了破产案件中关于债权债务处理、担保债权处理、重整方案的谈判、清偿顺序等实际问题,给全体学员教授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则从房地产破产理论研究到实务解析,就房地产破产中的工程款优先权、房屋抵押债权、借款合同与让与担保等实务问题进行了实务经验的分享。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徐战成,就”破产清算与重整程序中的税法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的授课和经验分享。徐战成从财税法的角度,分析了破产清算及重整程序中存在的税法问题,进一步充实了南国德赛律师在破产财税制度的知识储备。


(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合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从抵押担保中的争议问题、质押担保中的争议问题和权利竞存时的优先顺位规则三个方面,对破产清算中的担保物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合影、领取结业证书)


通过本届研修班的学习,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学习小组圆满完成研修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团队成员不仅进一步丰富团队的理论知识,提高团队在破产法领域的业务能力。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业务领域律师也将通过不断学习,并应用到破产业务中,不断创新,共同为破产法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六届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全体学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