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高级合伙人刘红丽律师,担任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工商联执委,拥有基金管理资格,18年来负责商务律师业务,投融资并购,不良资产处理,基金管理等业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经过推荐,荣任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并且规范司法行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州市司法局严格遵照选任程序,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公示、公布,选任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对于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检察公信力、加大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力度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刘红丽律师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检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完善和发展贡献出一份力。
刘红丽律师表示,未来五年任期内将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为促进法治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