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天河法院”)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办法》,同时公布新聘任的律师调解员名单,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下称“南国德赛”)多名执业律师被聘任为特邀律师调解员。
特邀律师调解员名单
(南国德赛)
何铭华、周佳平
余春明、田青
武传胜、钟旭娜
张杜静、廖明浥
刘龙、袁穗龙

此前,天河法院组织召开律师调解工作会议,南国德赛合伙人周佳平律师等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对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研究探讨,也进一步明确律师调解工作模式、案件范围、工作程序、回避制度等具体机制构建。

(右二为南国德赛合伙人周佳平律师)
01 律师调解是什么?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其它律师调解组织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
02 天河法院律师调解有何不同?
(天河法院律师调解流程示意图)
1.依托ODR平台,线上操作、科学管理,高效又便捷
案件立案受理前,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审查认为案件适宜诉前调解的,起诉人将收到一份《律师调解告知书》,此后,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将及时把案件委派给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案件分派在天河法院“天和”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2.直接衔接司法确认,调解有效,不忽悠
经律师调解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司法确认审查,鼓励运用天河法院远程司法确认系统申请。也就是说,只要是属于天河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即便是当事人未到法院立案,经律师调解的,亦可向天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本次南国德赛律师被天河法院聘为特邀律师调解员,定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以上部分内容转自天河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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