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丽律师参加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刘红丽律师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职,献言献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治理体系贡献法治力量。


以下为刘红丽律师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两项建议:
1、关于保障诉讼代理人复制庭审笔录权利的建议
在广州地区,多数法院并不会主动向诉讼代理人提供庭审笔录的复印件或者光盘,不方便诉讼代理人制定下一步诉讼策略。刘红丽律师建议,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智能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功能和机制,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可直接将庭审笔录同步上传到法院系统上,允许诉讼代理人随时在网上阅览、下载。
2、关于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刘红丽律师一直关注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她认为,共享单车在丰富出行方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如部分区域过度集中投放、现场乱停放、故障残旧车辆回收不及时、随意损坏、不按交规骑行,甚至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等问题。”刘红丽律师表示,广州市有关部门已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对共享单车运营商展开限额招标,确定摩拜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为中心六区的中标运营企业,运营配额共计40万辆,并且逐步在市区内设置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合理停车。
但是,上述问题仍难以杜绝,比如部分用户为图方便,将共享单车散乱停放在公交车站、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全然不顾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出行,更有甚者将共享单车骑进和放在住宅小区,或加装私锁,恶意破坏,将儿童放在置物篮等,给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挑战。
为此,刘红丽律师建议,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对现有车辆进行技术改造,加装智能停车系统,对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对个别恶意损坏单车,严重违规停放单车等行为,可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尽快出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对共享单车运营周期中企业维修、收回和报废的责任,对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投诉机制、押金退还等作出详细规定,有效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共享单车良性发展。此外,在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设置醒目标志,引导群众正确停放共享单车。要督促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将市政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与共享单车智能停车系统进行绑定,建立电子围栏,切实解决乱停乱放问题。
刘红丽律师希望,加快自行车专用车道建设,本着方便群众、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主干道自行车骑行道和公共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做到人车分流,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刘红丽律师表示,“这次到会委员统一封团式管理、统一坐班车等就能感受会议的严肃、规范、有序,在写提案时,我感受到作为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使命,要多了解,多调研,多反映,推动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作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荣誉和职责。”
*上述部分内容来源:广州日报、广州律协。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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