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粤司〔2022〕115号)等规定,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拟任公示等选任程序,广州市司法局决定选任187名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其中共有60名社会律师。任期五年,时间从2022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1日。
其中,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丽律师、叶帆律师被选任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入选名单
本次当选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南国德赛律师将继续肩负起重托,不负使命,在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任期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广州的法治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06.17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9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