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2日,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2022年会暨“第四届山西破产法论坛”在山西省太原市成功举办,本次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召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国德赛”)高级合伙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梁伟荣律师应邀发表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郗伟明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董玉明教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郝永丽庭长,以及来自山西各地法院、高校、破产管理人、金融机构等行业精英人士,就破产法律制度的融合与创新,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在主题演讲的第一环节中,首先由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发表了《自然人破产立法基本问题》的主题演讲,从立法层面讲述了个人破产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南国德赛高级合伙人 梁伟荣律师
接着,由南国德赛高级合伙人梁伟荣律师发表了《浅论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实践》的主题演讲。梁伟荣律师结合办理个人债务清理办案期间发现的问题或障碍,从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背景、个人破产试点以及办案实践,探讨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梁律师还提到,在个人破产法出台的同时,也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基层行政单位对个人破产实务办理事项的培训,积极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提高个人破产案件的办事效率,有助于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探索和建立。梁伟荣律师提到,无论是普通自然人,还是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非法人,以及为企业债务提供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配偶等个人债务人,均应一并纳入个人破产的范围。
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郗伟明教授发表了《公司非破产股东出资常态加速到期理论之反思》的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还评出了本次年会暨论坛的优秀论文。梁伟荣律师发表的《浅论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实践》论文在本次论坛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梁伟荣律师发表的《浅论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实践》论文荣获一等奖
破产管理与重组投资业务是南国德赛核心优势业务之一,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强制清算及不良资产管理处置、重组投资等。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人业务由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带领指导,并汇集了多名在重组并购、破产清算、僵局化解与处理、商事诉讼、劳动仲裁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扎实专业、精湛业务的执业律师,以及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证券、经济、会计与财务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
南国德赛破产管理人团队不仅在破产、清算领域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不良资产的处理、重整、金融业务等领域同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律师目前在盘活困境企业、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引入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重组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为德赛办理破产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梁伟荣 律师
南国德赛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主管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副会长,广州、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规则和纪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仲裁调解中心主任,广州市律协第九届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第九届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律协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司法局百名专家律师,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企业纾困专家团副团长。
从事法律/资产管理工作已经超过20年,在公司法律业务、不良资产的维护管理及处置拥有丰富经验,为多家金融机构或投资方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收购、管理及处置/破产重整的投资及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协助投资方盘活重整不良房地产项目。
作为南国德赛破产业务负责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致力于整合不同的资源和行业优势,引导不良资产资金与破产项目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债权清偿率,提升管理人工作质量以及资产处置效率。梁伟荣律师带领团队成功办理多起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取得了丰硕的业绩成果,被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优秀委员”,南国德赛被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优秀管理人”。
作为南国德赛破产负责人,带领破产管理人团队办理了广州越秀企业、广东合心农、广州沛枫、房地产咨询公司、狮山润滑油公司、凌宝电器公司、红棉贸易公司、花都赤坭大酒店、锡华实业公司、增城电子工业公司、源明电器公司、广州风行便利店等数十宗破产强制清算案工作,获得较好效果。同时代表债权人,代为提起破产/破产重整申请、参与清算/破产重整程序,或代表其他投资人参与重组项目,盘活广州、武汉、海南等地的烂尾楼项目,顺利完成委托/盘活目标。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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